
社会热点事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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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是免罪金牌。邯郸一初中生被3名同学用残忍的手段杀害,嫌疑人未满14岁,法律会饶了他们吗?大家好,欢迎观看今天的《社会热点栏目》,我是陈宇。
3月10日下午,初中生小光被同学张某等三人骗到了一个废弃蔬菜大棚内,并用极其狠毒的手段杀害了小光,将尸体埋在了大棚。
据报道,这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为了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一天和案发当天,两次到现场挖掘。
这件事引起了全网的讨论,部分网友认为,人性本善,根本不能怪小孩,他们没有是非对错的分辨能力,主要是缺乏家庭和学校的管教。虽然涉案双方都{为:wei2}留守儿童,但中国留{守儿:shou3 er2}童约6683万人,难道他们都是问题儿童吗?还有网友说,犯罪嫌疑人不担心后果,他们就是恶魔,应该加强刑法的力度严惩他们。 其实前几年我国刑法对这类事件已经提高了惩罚力度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均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按照刑法规定,这次案件中的嫌疑人是不会判死刑的。他们是知法犯法,还是根本不知法、不懂法,我们不得而知。 法律只是底线,也是人类犯错累积的经验,需要不断完善修正。我相信法院会给此案一个公正的裁决。感谢大家的观看,如果您对此有自己的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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