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局的小鹏, 人才广聚,事业方兴,一直以来,作为人才之城的深圳持续迭代升级人才政策,建立引才、留才、聚才的政策。今天就重点给大家宣讲深圳“市级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项政策的基本情况。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而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则具体负责审核和发放工作。接下来,我想重点介绍一下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标准为100000元/人,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即30000元;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即70000元。这样的发放方式,既能够及时缓解新引进博士人才在生活上的压力,又能够鼓励他们在深圳长期稳定地工作和发展。 那么,哪些新引进博士人才可以申请这项补贴呢? 根据政策规定,申领条件分为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和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两类。对于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深圳户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而对于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需要具有以下身份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
3.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国籍人士。
同时,还需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其中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申请的,应当取得我国承认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书为准。
以国内学历申请的,以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记载的学历为准。
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信息登记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分别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并档、在社保部门进行信息变更或合并后申报,并提交其他身份信息文件。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政策,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为我市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进步等各个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人才朋友踊跃报名,深圳市欢迎大家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