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地堆场管理知识培训

欢迎各位新进员工来到基地堆场管理知识培训的小课堂,我是本次的讲师宋宇航。
本次基地堆场管理培训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分别是管理范围及术语定义基地堆场使用申请流程现场管理及堆放使用要求基地临时堆场设置场所要求
首先我们先从管理范围及术语定义来了解我们的基地堆场基本知识
本次培训的内容适用于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各基地堆场管理工作。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基地物资堆放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堆场是指基地内用于堆放施工材料、备品备件、废旧物资和工业固体废物垃圾的场所,根据使用性质可分为固定堆场、临时堆场和垃圾堆场。
固定堆场是指各单位专用的堆场,长期(使用期超过1年)用于堆放备品备件或物资等。这类堆场可以是原基地平面图中设计的,也可以是后期根据使用需要或经维保公司审批同意设立的。
临时堆场是指临时用于堆放施工材料、备品备件、废旧物资等的地方。原则上,临时堆放时间不得超过1年,使用结束后应恢复原状,做到工完场清。
垃圾堆场是指用于堆放垃圾(包括无产值废旧物资、废旧家具、包装废物等)的场所。各单位委外施工产生的垃圾不得扔在垃圾堆场,应自行清运,不得遗留在基地内。
了解完堆场的基本定义后,我们再继续讲述一下基地堆场使用申请流程
各单位或各单位委外方因生产或施工需要,应提前15天通过工作联系单向分公司提出申请,附《基地堆场使用申请表》,并抄送维保公司生产管理部、质量安全部、物资和后勤分公司,涉及固定资产位置变更的事项同步抄送合约部。
分公司生产计划部确认后转发至物业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现场与使用单位确认堆场范围,并告知堆场使用管理要求。
各基地堆场使用部门更新基地堆场信息台账,每月底将信息台账报备生产计划部。
各单位在堆场使用期满时,应恢复现场;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5天按流程重新申请。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了解一下现场管理及堆放使用要求
堆场主体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单位为堆场主体管理单位。
在消防安全方面,堆场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堆场使用单位应做好必要的消防措施。
关于使用范围界定 ,堆场使用单位应使用临时围挡、黄色涂料或警戒线等框定使用范围并设置堆场标牌,标牌上应明确联系单位、使用单位/部门、联系人、堆放物品名称、堆放期限等信息。
同时,临时堆场应尽可能设置在有视频监控的位置,以确保堆场安全。
在堆料荷载方面,基地堆场内的堆料荷载需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2012中的相关要求,如3.6荷载标准中3.6.1条,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
在堆放方式要求中,堆场内物品应装入包装物(钢轨等大件及石渣除外)有序堆放,确保堆放整齐、安全。
最后我们再介绍一下基地临时堆场设置场所要求
禁止设在主要交通道路、绿化带上,以免影响交通和绿化环境。
禁止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禁止设在易燃品库、危废品库和地铁出入库线等其它设施设备的保护区范围内,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禁止设在基地建筑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处,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禁止设在上水、煤气等管道及管道井上方,防止管道损坏和泄漏事故发生。
最后我们总结一下今天学到的知识我们对基地堆场的管理范围及定义有了初步的认知,同时了解了基地堆场使用申请流程知悉了现场管理及堆放使用要求也掌握了基地临时堆场设置场所要求
最后希望各位新进员工秉承“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发扬道钉精神,为上海地铁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